山东青岛出台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
2016-05-11 09: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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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出台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
根据中国环境报报道:
2016年度,青岛市将以各区市PM2.5、PM10两项污染物平均浓度达标改善情况和有关区市秸秆禁烧工作为考核指标,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空气质量改善、秸秆禁烧得力的区市将获得奖励,反之将受到处罚。
与2015年相比,今年的《方案》新增了对有关区市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去掉了NO2、SO2两项考核指标,生态补偿资金系数也翻了一番,由原来的20万元/(微克/立方米)提高到40万元/(微克/立方米)。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首次纳入岛城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对此,青岛市环保局污防处有关负责人表示,秸秆禁烧工作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指标之一。按照《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综合利用负总责、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将禁烧与项目审批、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农村生态创建、农村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挂钩,推动地方政府不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力度。因此,2016年,青岛市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工作。废气处理工程